企业办事
事项名称 | 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资料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 4、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或解散公司变更或注销证明、新设公司的设立证明。 5、因分立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
办理程序 | 审查--核准 |
办理部门 | 伊宁县市监局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
办理地址 | 伊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收费项目 |
联系电话 | 09994023331 |
相关法律法规 |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