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事项名称 | 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专利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办法确定的职权范围,对县域内流通领域如超市、药店等每年安排2-3次专利行政执法。 |
许可条件 | 专利法 |
申请资料 | 对于查出有假冒专利嫌疑的商品提供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对县域内流通领域如超市、药店等每年安排2-3次专利行政执法,对于查出地假冒侵权专利行为给予处理。 |
办理部门 | 县科技局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
办理地址 | 伊宁县吉里于孜大街16号 |
联系电话 | 4027628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