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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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2023-02-28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伊县公告〔202301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玉米制种种植、地域及自然资源等优势,为了建设种业强县,实现种业全产业链发展。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块推进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要求,保障项目按时落地,依照伊宁县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布局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伊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面积

拟征地位置范围:北至托海西干渠,东至伊东大道,南至青年渠,西至下博尔博松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温亚尔镇维吾尔布列开村。

用途:伊宁县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建设用地

征地范围面积:耕地约196.5亩(13.1公顷),林地259亩(17.27公顷),以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伊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伊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伊县政办20211文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批复》(新政函【200959号)及伊宁县土地征收及安置补偿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伊县政阅20163)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涉及违法行为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伊宁县人民政府

202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