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3〕2号)精神,按照伊犁州人社局“2025年伊犁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伊宁县人社局于7月2日组成7人评审组,对县域三家民办培训学校开展了实地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日期为7月3日至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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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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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范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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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必备条件(如不满足要具体说明是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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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评估结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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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定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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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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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智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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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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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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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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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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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思源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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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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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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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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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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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汇智晨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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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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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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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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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伊宁县人社局培训办提出,具体反馈方式如下:
1、书面材料提交:请将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的异议说明提交人社局培训办。
2、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999-4051103(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