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水利局拟于2026年2月上旬召开关于伊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事项
关于调整伊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听证会
二、听证会召开地点、时间
时间:拟定于2026年2月上旬(具体以另行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伊宁县水利局(伊宁县文化路9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
1.听证会代表共40名,其中:居民代表15名(吐鲁番于孜乡1名、喀拉亚尕奇乡1名、阿乌利亚乡1名、曲鲁海乡1名、武功乡1名、愉群翁回族乡1名、墩麻扎镇1名、温亚尔镇1名、巴依托海镇1名、萨木于孜镇1名、英塔木镇1名、维吾尔玉其温乡1名、萨地克于孜乡1名、喀什镇1名、麻扎乡1名),非居民代表9名(餐饮业3名、医院3名,学校1名、工业1名、特行1名),县直政府部门及专家、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消费者代表13名(政法委1人、县水利局1人、县住建局1人、县财政局1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生态环境局1人、民政局1人、县农业农村局1人、愉群翁回族乡1名、喀什镇1名、英塔木镇1名、墩麻扎镇1名、吐鲁番于孜乡1名),经营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
2、旁听人员6人。
3、新闻媒体1人。
4、监督代表1人
四、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员报名条件
1.消费者采取现场自愿报名与所在乡镇(社区)推荐方式产生。按报名顺序,经资格审查,确定听证会人选。如果规定时限内,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则采取公开抽签、随机选取办法;如报名人数不足,将委托所在社区(街道)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报名截止后,我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经营者委托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代表、相关专家学者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由各单位、部门推荐和本人自荐或者由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接邀请和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
为增加听证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1号令的规定,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和记者席。旁听人员也采取现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新闻媒体由伊宁县发改委邀请参加。
五、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伊宁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长期居住在伊宁县城镇范围内的;
(二)热心公用事业,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对供水服务相关情况和政策有一定的了解;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群众的心声,并代表群众的意见,应具备必要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责任心,正确履行代表职责,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并能够保证亲自参加听证会。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职业、联系电话等信息)。
报名地址: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李清建 艾克然木·阿稀尔
联系电话:0999-4021115,0999-4022519.
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