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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伊宁市周边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2026-01-20   伊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119日起,伊宁市、察布查尔县、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受逆温层增厚影响,经自治区、自治州组织专家研判,未来气象扩散条件将维持较差水平,污染物持续累积,平均日AOI>200将持续48小时以上或平均日AQI>150将持续72小时以上,主要污染物为PM2.5,达到橙色预警级别。

根据《伊犁州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伊州政办发〔202331号),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612018时起,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伊宁县人民政府按照《伊犁州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同步启动橙色预警并采取级应急响应措施,协助伊宁市降低重污染天气压力。措施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建议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

2)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各行业/工段限产、停产力度。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4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绩效分级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要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完善监管监控体系。

2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年度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在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居民出行。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停止使用国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和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除外)

请各乡镇(片区)、各相关单位、驻县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响应措施,有效防控重污染天气影响,降低污染,保障群众健康。同时,伊宁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对涉气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伊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