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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3-10-09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伊县政阅〔2023〕15号

伊宁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

常务会议纪要

9月2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阿地力·买买提同志主持召开伊宁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伊犁拓宁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成立给排水子公司的请示》《关于伊犁通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请示》等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伊犁拓宁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成立给排水子公司的请示》

会议指出,成立排水子公司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国有公司固定资产,促进国有企业良性发展,为伊宁县供水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做好监管工作。

二、审议《关于伊犁通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财政局负责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三、审议《关于伊犁拓宁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成立高纯电子级磷化氢工业目标公司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李刚别克同志牵头,伊东工业园具体负责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四、审议《关于建议同意办理伊宁县纪委监委、伊宁县农业农村局、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资产处置的请示》

会议指出,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合理处置国有资产,有利于进一步盘活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促进我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财政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资产处置工作。

五、审议《伊宁县房车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协议》,请孟涛同志负责审核,由县商务工信局按照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厂房租赁价格、相关程序要依法依规。

六、审议《雄川(广州)氢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协议》,由马晓军同志牵头负责项目相关协调事宜,县商务工信局依法依规签订协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七、审议《关于呈报<关于新疆金山金矿技改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的报告》

会议指出,金山金矿技改项目建设有利于培育和释放资源优质产业,加快推动资源整合利用,提高矿井产量、劳动效率、资源采出率、降低成本,进一步推进传统能源模式向绿色低碳模式转变。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关于将原伊宁县委党校建筑物划拨至伊宁县中医医院的请示》《关于将伊宁县墩麻扎镇工商所土地无偿划拨至伊宁县墩麻扎镇卫生院的请示》《关于拆除伊宁县英塔木镇卫生院老住院部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以上三件《请示》,由哈力米克热衣·塔瓦克同志牵头,县卫健委负责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九、审议《关于明确伊宁县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办学土地、建筑使用问题的请示》

会议指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23〕246号)要求,做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可进一步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有利于补齐职业教育短板,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人社局负责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十、审议褐牛养殖项目合同《战略合作协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协议》,由马晓军同志牵头,招商专班具体负责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十一、《伊宁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会议指出,制定该《清单》,是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清单》,由县安委办负责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安全生产和消防重要论述,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安委办牵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各单位、各乡镇(片区)也要自行开展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高压态势,要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源头治理及风险管控。

主持人:阿地力·买买提

参会领导:孟涛、哈力米克热衣·塔瓦克、马晓军、张利、崔晓乾、李刚别克、阿布力哈依尔·哈依尔别克、费勇、胥艳斌

列席人员:县委党校、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审计局、县商务工信局、县住建局、县纪委、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伊东工业园区、喀拉亚尕奇乡、墩麻扎镇、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职教局、技工学校、弓月热力公司等党委主要负责人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