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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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潮蓝色预警天气的通知
2021-11-03  

伊县应急预警〔202178期


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气象台2021年11月3日9时55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48小时内,伊犁河谷大部最低气温将下降8℃以上,平原地区最低气温将降至-6~-10℃、山区-10~-15℃,根据以上天气预报,现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电子显示屏、微信和手机短信等途径,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权威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提示,将预警信息传播到乡镇社区、农村村场等基层单位,确保信息发布全覆盖、无遗漏。各地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寒潮大风降温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道路交通部门要加强因地面积雪、昼融夜冻、能见度差、道路结冰、雾大易形成冰雪路面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做好除冰除雪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驾驶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到安全驾驶,做好防滑、防冻和防侧翻的预防措施

三、加快秋收、冬播进度,重点做好蔬菜大棚增光补温和棚外加固工作,山区暴雪、降温天气对牧业生产有不利影响,提前做好牲畜防寒保暖及补饲工作。

四、电力部门要加强重要设备和重点地段的巡查维护,防止出现因寒潮造成线路和设备结冰导致大面积、长时间停电现象。建筑施工领域现场人员安全避险,加强户外设施、临时搭建物、广告牌、高空作业的防护

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联合消防等综合救援队伍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