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辖区企业:
【新疆气象局】伊宁县气象台2024年8月1日16时9分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至5日,伊宁县平原地区(县城、巴依托海镇、阿热吾斯塘镇、英塔木镇、多浪片区、萨木于孜镇及218国道沿线各乡镇)将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高温持续时间较长,请注意防暑降温。
一、气象局要加强天气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天气变化。
二、林业和草原部门、天西林管局伊宁分局、天西林管局蒙玛拉分局针对高温天气做好火灾预防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检查站、巡护队和管护瞭望人员全部上岗到位,落实重点林区草原、重点时间增强防火巡护力量,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大执法力度,关键时段管控到位,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控林区牧区生产生活用火,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自然资源局紧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高风险区,及时安排群测群防做好巡查监测工作,加强应对高温气象下林业风险隐患的工作。高温天气将使山区局地发生混合型洪水、山洪灾害、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风险加大,注意加强监测预警及防范工作。
四、住建局加大对建筑行业监管力度,督促指导户外施工单位做好作业人员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等措施。同时要加强城镇生命线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安全检查,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维护检修安全设施,确保高温天气下的城镇要素供应到位。
五、农业农村局加大指导设施农业力度,采取灌溉等措施防止高温、干旱对玉米的不利影响。果园应及时灌水喷水,缓解高温对树体和果实的伤害。做好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预防高温对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的影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紧做好高温天气的防范准备工作。
六、水利局密切关注天气、水情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及防范工作,做好局地混合型洪水的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开展水库、水闸、堤防、河道险工险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温天气区域的积雪融雪监测和水雨情监测预警,做好急剧升温引发的融雪型洪水防范工作。加强巡查防守、除险加固,做好洪水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七、文旅局做好旅游景点高温的预警预告、应对处置工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必要时高温时段暂停户外旅游项目。要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进山旅游、野外宿营游客管理,对林区和重点草原防火区经营旅游店、施工单位要做好防火宣传和高温避暑工作。重点林区要及时清理可燃物,加强巡逻做好记录抓好防火检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逻做好防范,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不符合要求的地段,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草原防火隔离带真正起到防火作用。
八、交通运输局要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山区路段需及时开展防范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在此路段行使的汽车应注意交通安全。加强山区偏远地区道路施工工地的安全防范措施,高温天气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工作。
九、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加强对相关路段的道路交通管控,做好重要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驾驶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好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防暑的宣传工作,做好安全驾驶。要求司乘人员应及时关注交管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管制信息。同时,要加强因高温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十、教育局要针对高温天气,将暑期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宣传学生私自游泳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同时强化学生溺水自救施救方法培训,加强教师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增加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的家访次数,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十一、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检,加大对液体危险化学品的非常态监管,做好化工生产装置工艺管线、设备设施的防泄漏、防静电、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强对易燃物品储存场所的管控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储罐、阀门、输送管道等堵塞而发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引发事故。对一些不适宜在高温天气状况下生产作业的施工作业现场,要督促采取必要的安全管控或停工措施。
十二、矿山企业针对高温天气要尽量减少露天开采系统、排土场等地面作业;要做好防暑降温、通风、排水工作,确实不能保障通风和排水的矿井,恢复生产前必须加强瓦斯排放和监测工作,防止发生事故。企业在保供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要加强通风、排水、提升、供电、瓦斯抽采等重大设备设施维护,提升矿井灾害治理能力和安全保障程度。在进行排险等危险作业时,要严格落实安全作业规程,安全员全过程监护,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
十三、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辖区企业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联合消防等综合救援队伍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要做好居民高温天气期间用火、用电宣传,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等。室外严禁随意焚烧秸秆,谨防发生火灾。严禁使用带病电器或超负荷使用电器和违规使用电器设备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灾情,要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报告,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做到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书面报告,伊宁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值班室电话4022277,不得迟报、缓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