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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极端天气预警的通知
2024-08-16   伊宁县气象局

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辖区企业:

伊宁县气象局2024年8月16日12时发布重要气象服务信息预计:16日夜间至17日白天,伊宁县域大部晴间多云,午后至夜间,局部区域有阵雨,风力3级;17日傍晚至夜间,多云有分散性阵雨,山区局地可达中到大量;18日白天至夜间,县域普遍有大雨或暴雨,其中喀拉亚尕奇乡北部(包括金川矿业、阿希金矿)、阿乌利亚乡北部(包括托乎拉苏景区)和麻扎乡等地局部区域大暴雨,平原地区累计降水量15-25毫米,山区最大累计降水量30-5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15-30毫米,气温下降5℃左右,伴有5级左右偏西风,请注意防范。

17日午后至18日夜间,局地易出现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19日白天,小雨转晴,西风3到4级。

附:新疆降水量标准如下(24小时):

小雨:0.1-6.0毫米中雨:6.1-12.0毫米大雨:12.1-24.0毫米暴雨:>24.1毫米大暴雨:>48.1毫米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报天气变化。

二、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醒广大交通出行者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同时针对强降水、雷暴大风等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采取警车车载喊话器、警灯、警车带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恶劣天气对车辆和行人出行带来的影响,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组织种植户做好低洼带农作物防护应对工作。将预警通知第一时间发布给设施农业大棚群和农业农村局预警信息群,让牧民、种植户等群体第一时间掌握天气预警信息防止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来临造成设施农业损害。

四、文化和旅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加强进山旅游、野外宿营游客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及时提示游客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并做好游客告知和疏散转移工作加强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巡逻工作。

五、林业和草原部门、天西林管局伊宁分局、天西林管局蒙玛拉分局做好雷击火灾预防工作,确保各检查站、巡护队和管护瞭望人员全部上岗到位,落实重点林区草原、重点时间增强防火巡护力量,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各类瞭望、巡护人员要上岗到位,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重点人群盯紧看牢,关键时段管控到位。

六、住建部门要加强在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条件下,对广告牌进行专项检查。如果发现广告牌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根据暴雨强度,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暂停户外作业或者停工。

七、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工作,及时通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防范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根据雷暴强度变化,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水利部门督处有关单位水库、水闸、河流堤防工程险工险段进行巡护巡查。

、交通运输部门对交通沿线开展隐患排查;在积水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

十、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装置、库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检,巡检时注意防止高空坠物,雷击、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下,施工作业现场停止作业,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室外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吊装等作业,防止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害,加强送电线路检查,防止突然断电,做好突然断电的应急准备工作。

矿山企业做好雷击、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供电线路巡查检查,保障恶劣天气供电正常,室外露天作业现场禁止动火、吊装和登高等高风险作业,利用网络工作群转发预警信息,进行恶劣天气防灾救灾知识宣传,确保不发生因强降水、冰雹天气造成的安全生产事件。

各乡镇(片区)将预警通知第一时间发布到农牧民手中,提醒农牧民提前做好雷击、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北山坡一带乡镇(喀拉亚尕奇乡、吐鲁番于孜乡、武功乡、曲鲁海乡、阿吾利亚乡、麻扎乡)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联合消防等综合救援队伍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灾情,要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报告,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不得迟报、缓报、漏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