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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风蓝色预警的通知
2024-09-06   伊宁县气象局

各乡镇片区、县直属各部门、辖区企业:

【伊宁县气象局】2024年9月6日17时发布天气提示:预计6日夜间至7日白天,伊宁县域有间歇性小雨(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为雨转雨夹雪或雪),北部山区局地可达中到大量,西风5级,局地阵风7~8级,县城气温13~20℃。7日夜间,多云转晴,北部山区局地小雨(中高山区为雪),西风3~4级。8日白天至9日,晴间多云,风力不大。9日早晨平原地区最低气温5~8℃,山区局地-2℃以下。需防范中高山旅游景区雨雪低温、山区道路结冰和积雪的影响。

据伊犁州气象台预警:预计9月6日夜间至7日白天,伊宁县部分区域先后有5~6级左右偏西风,阵风7~8级;(大风蓝色预警),大风过程中,行人应尽量少骑自行车,避免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户外施工要加固围板、榻架、广告牌,设施农业要加固棚架和压实棚膜;公众应当减少露天活动,禁止室外用火,注意森林草原防火;野外帐篷宿营人员,应当提前就近选择规避。发布单位:伊犁州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天气变化。

二、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大风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提醒广大交通出行者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同时针对能见度低、大风等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采取警车车载喊话器、警灯、警车带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恶劣天气对车辆和行人出行带来的影响,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农业农村部门将预警通知第一时间发布给设施农业大棚群和农业农村局预警信息群,让牧民、种植户等群体第一时间掌握天气预警信息防止大风来临造成设施农业损害。

四、文化和旅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大风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进山旅游、野外宿营游客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及时提示游客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并做好游客告知和疏散转移工作加强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巡逻工作。

五、林业和草原部门、天西林管局伊宁分局、天西林管局蒙玛拉分局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确保各检查站、巡护队和管护瞭望人员全部上岗到位,落实重点林区草原、重点时间增强防火巡护力量,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各类瞭望、巡护人员要上岗到位,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重点人群盯紧看牢,关键时段管控到位,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六、住建部门要加强在大风恶劣天气条件下,对广告牌进行专项检查。如果发现广告牌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工作,及时通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防范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根据暴雨强度变化,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八、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装置、库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检,巡检时注意防止高空坠物,大风天气下,施工作业现场停止作业,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室外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吊装等作业,防止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害,加强送电线路检查,防止突然断电,做好突然断电的应急准备工作。

九、矿山企业做好大风天气的供电线路巡查检查,保障恶劣天气供电正常,室外露天作业现场禁止动火、吊装和登高等高风险作业,利用网络工作群转发预警信息,进行恶劣天气防灾救灾知识宣传,确保不发生因大风天气造成的安全生产事件。

十、各乡镇(片区)将预警通知第一时间发布到农牧民手中,提醒农牧民提前做好大风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联合消防等综合救援队伍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做好防火宣传,加强火源管控(如:煤灰的倾倒、垃圾的焚烧、农牧民生活用火等火源),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灾情,要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报告,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不得迟报、缓报、漏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