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已经在我局完成行业备案管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特此提醒广大群众: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审慎选择已在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中介(经纪)机构进行居间服务
请尚未登记备案的中介(经纪)机构于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前往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地址:伊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号厅19号窗口)。
对于逾期未办理的中介(经纪)机构,我局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