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登录| 注册  
无障碍
伊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变化
2023-12-05   伊宁县社保局

伊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变化

    3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缴费档次、缴费方式、提档补缴有了新变化,涉及您的切身利益,大家快来围观吧!

一、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2023年起,在原缴费标准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14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设4500元、5500元两个缴费档次。

2024年起,将上述缴费档次优化为12个档次,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500元、5500元(困难群体保留原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自治区财政负担30元,县财政负担25元。对选择200元以上(不含2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鼓励,每提高100元,增加5元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负担。补缴以前年度或间断缴费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困难群体按原政府补贴标准执行)。

   三、实施更加灵活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在当前年度按照所设缴费档次多次缴费,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政府补贴按最终个人年度缴费总额对应的缴费档次计算。

   四、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愿意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的,可按已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补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员核定待遇后,不允许补交或变更缴费档次。补交历年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补交金额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税务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