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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教育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相关事项的公示
2025-07-09  

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职权职责,现将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伊宁县教育

(二)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执法机构。

)办公地址:伊宁县弓月大街73

)联系方式:09997863712

二、执法范围及法律依据

(详见伊宁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示)。

三、执法人员

(详见伊宁县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公示)。

四、执法对象救济渠道和时限

(一)陈述、申辩

受理机关为伊宁县教育教育规划、伊宁县教育局纪检信访科,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二)听证

符合听证申请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听证,由伊宁县教育局纪检信访按规定程序召开。

受理机关为伊宁县教育局纪检信访科,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复议、诉讼

受理复议机关为伊宁司法局,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受理诉讼机关为伊宁人民法院,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五、举报违法行为的方式、途径

(一)电话举报09997863712

(二)邮件举报:收件人为伊宁县教育局纪检信访科,通讯地址为伊宁县弓月大街73号,邮编835100

(三)来访举报伊宁县教育局纪检信访科110

六、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的方式、途径

(一)电话投诉:09997863712

(二)邮件投诉:收件人伊宁县教育局

(三)来访投诉:分别为电话投诉、来访投诉

附件:1.伊宁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伊宁县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