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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2024-01-18   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自治区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教育工作信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力推动了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伊宁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内容,配合开展2023年政务公开。收到各类信访件6件,办结率100%。全年合计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杏乡文旅”视频号发布文章55篇,通过“伊宁县旅游”“伊宁县智慧旅游”公众号发布文章84篇。

(二)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认真对照《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开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将机构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文件信息等纳入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形式、依据、时限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提高了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时完成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领域事项更新、信息公示、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答复等任务要求。通过伊宁县旅游微信公众号和“杏乡文旅”视频号及时发布部门工作动态。依规实现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数据源的有序链接,让政务公开信息在政务新媒体上同步推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执法队具体落实,各业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配合抓好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统筹谋划、有序推进。

2023年,共办结行政许可2件,行政处罚3件,并在政府网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公示。召开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业主大会4场次,舆情投诉处理26件,出动人员381人次,检查场所共869家次,责令整改113家,会同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市场联合检查67次,有力打击了文化旅游行业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我文化和旅游市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到常规性工作按时公开,重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不宜或不能公开的绝不泄密,但与群众的期望值相比,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政务公开人员培训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优化政府网站管理。为公众了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信息提供更好服务。二是强化政策文件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发布更加多样的政策解读内容。

2024年,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