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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9   伊宁县统计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伊宁县统计局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伊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统计工作信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撰写每月统计分析和专报,报呈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和信息室,对应伊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各板块,2023年主动公开统计公报1篇,主动公开统计信息2篇。

(二)申请公开方面

伊宁县统计局2023年接受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伊宁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局业务副局长具体负责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时业绩考核指标,及时督促整改。

(四)监督保障。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对政务公开事项定期核对,敦促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时上报更新信息,避免迟发、漏发,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2023统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伊宁县统计局公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到常规性工作按时公开,重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不宜或不能公开的绝不泄密,但

统计公报和信息上稿量与群众的期望值相比还存在一定距。

后续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的安排如下:一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坚持需求导向,加大对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及时更新信息。根据调整的政务公开栏目,持续跟踪栏目的信息动态,及时对发布信息进行公开,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