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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2-19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伊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伊宁县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教育工作信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格对照政务公开45项指标,逐项对照核实公开情况,及时督促部门落实,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明确保障部门、保障时限,持续对政府网站指标进行查网、读网,及时督促整改,2024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401条。

(二)申请公开方面

伊宁县政府2024年接受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伊宁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局属各处室之间的联系。确保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伊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常态化维护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制度,把牢信息公开审核关,切实提升公开质量。按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工作,确保政务信息报送及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社会评议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各单位的组织领导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表、视频等形式,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执行力。三是指导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积极通过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

工作考核情况: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显示,全县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多数部门能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持续增强,“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深化,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公开内容要素不全、解读回应不够精准、平台建设有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将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进一步优化公开流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