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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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1-15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上级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和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上级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七)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管理,加强工资分配管理;执行统一发放工资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假休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等停工期间的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

(八)负责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干部)调配工作;参与拟定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九)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选拔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继续教育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自治区国(境)外机构在疆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完成县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督电话:0999-405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