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职权职责,现将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行政执法机构: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科
(三)办公地址:伊宁县弓月大街48号
(四)联系方式:0999-4050282
二、执法范围及法律依据
执法范围:伊宁县行政区域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检查12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强制2项(详见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示)。
三、执法人员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14名执法人员。(详见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四、执法对象救济渠道和时限
(一)陈述和申辩
受理机关为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科,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二)听证
符合听证申请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听证,由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科按规定程序召开。
受理机关为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科,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复议
自收到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伊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诉讼
自收到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伊宁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五、举报违法行为的方式、途径
(一)电话举报:0999-4050282
(二)邮件投诉:收件人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办公室404室,通讯地址为伊宁县弓月大街48号,邮编835100。
(三)来访举报: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
六、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的方式、途径
(一)电话投诉:0999-4050282
(二)邮件投诉:收件人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办公室404室,通讯地址为伊宁县弓月大街48号,邮编835100。
(三)来访投诉: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