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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
2025-09-26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职权职责,现将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基本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行政执法机构: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科

(三)办公地址:伊宁县弓月大街48号

(四)联系方式:0999-4050282

二、执法范围及法律依据

执法范围:伊宁县行政区域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检查12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强制2项(详见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示)。

三、执法人员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14名执法人员。(详见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

四、执法对象救济渠道和时限

(一)陈述和申辩

受理机关为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科,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二)听证

符合听证申请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听证,由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科按规定程序召开。

受理机关为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科,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复议

自收到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伊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诉讼

自收到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伊宁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五、举报违法行为的方式、途径

(一)电话举报:0999-4050282

(二)邮件投诉:收件人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办公室404室,通讯地址为伊宁县弓月大街48号,邮编835100。

(三)来访举报: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

六、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的方式、途径

(一)电话投诉:0999-4050282

(二)邮件投诉:收件人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办公室404室,通讯地址为伊宁县弓月大街48号,邮编835100。

(三)来访投诉: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