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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交通运输局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2025-09-05   伊宁县交通运输局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频次上限 备注
1 对客运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每年2次(2025年1月、8月)
2 对客运站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每年1次(2025年8月)
3 对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源头单位的行政检查 货运企业1次(车辆数10辆及以上的2025年4月,全覆盖检查;车辆数10辆以下的2025年9月,抽查比例为30%);货运源头企业1次(2025年3、4月)根据违法情况需实施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4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1次(2025年10月;二类维修企业全覆盖检查;三类机动车维修年度抽查比率为30%)
5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 1次(2025年2月)
6 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行政检查 2次(2025年1月、9月)
7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1次(2025年4月)
补充说明:
1.按照重点监管的原则,对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年审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被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且经调查属实的企业、超限超载车辆数占总车辆数10%以上(含10%)的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列明违法失信联合惩戒企业,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2.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新准入道路运输企业和审批建设项目和重点领域企业(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巡游出租、城市公交、客运站、水上运输、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等),每年抽查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