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确保校服品质和质量安全,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功能、文化功能和审美功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教规【2025】4号)、《伊宁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伊宁县中小学起始年级校服比选采购活动,方案如下:
一、采购内容
伊宁县中小学校服采购类型、数量,报名企业在具体参选学校报名时获悉。
报名企业参选校服由厂家提供,需与明标识生产厂家一致,校服选定样式、材质由各学校校服选用组织确定并约束在后续签订的合同中。
二、最高限价
报名企业在具体学校报名时获悉。
三、技术标准要求
校服质量须符合以下标准:
1.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2.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3.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4.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
5.GB/T28468-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6.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相关标准今后若有修改的,按最新标准、最高要求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投标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兰”、“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4.企业厂房影像资料,员工近半年内社保凭证。
五、比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
由新疆伊犁伊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本比选公告。
(二)报名参选
供应商在本公告要求时效内按照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资料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伊宁县中小学校服报名信息统计表》。
(三)资格审查
由购置校服学校校服选用工作小组,对参选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在充分深度调研的基础上,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审查结果将告知全部参选供应商。
(四)评定遴选
1.校服选用组织
成员:详见学校采购方案。
职责分工:
(1)家委会成员:负责收集家长意见,参与校服款式、质量标准、价格区间等讨论,协助学校与供货企业沟通协调,监督校服采购全过程。
(2)学校管理人员:组织通过审查的企业进行校服样品展示,要求企业展示校服的实物样品,包括款式、面料、做工等细节,对校服的质量标准、投价、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进行详细说明,确保评定组织成员充分了解企业的供应方案。并负责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解读相关政策,组织会议,协调各方工作,监督校服采购流程,确保采购工作规范、透明。
(3)学生代表:参与校服款式讨论,从学生视角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校服符合学生审美和穿着需求。
(4)教师代表:参与校服款式、质量标准讨论,从教育教学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校服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需求。
(5)社会代表:参与关键环节监督,如查看供应商遴选标准、监督招投标过程(防止暗箱操作)、确认采购文件合规性,确保整个流程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2.校服评定组织
将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供应商参加现场比选会,对参选样衣、样品进行现场展示。各校服采购学校,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评定组人数详见学校采购方案,评定组包括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组人数的80%。
(五)结果公示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校服及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签订合同。
(六)合同签订
使用伊宁县教育局统一下发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签订后报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查。
六、供货及服务期限
1.交付时间:参选企业在具体学校报名时获悉。
2.服务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单位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校服验收实行“双送检”制度,“双送检”指:一是生产企业将生产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学校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所需费用由学校协商供货企业以合同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约定。
3.中标企业须承诺对学校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提供帮助,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4.供应商须提供:校服报价单原件(注明单价、总价、每套件数、质量标准和材质说明,需签字盖章)、提供纤维含量、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异味、染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耐光)指标检验报告及附件锐利性、残留金属针检测报告。
5.提供自产校服实物样品一式两份。
6.成衣送达后,学校将随机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与资格。
8.校服供应企业须为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校服,参选企业在具体学校报名时获悉。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9月17日
校服参选时间: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详见附件1《伊宁县中小学校服报名信息统计表》
伊宁县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