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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伊宁县玉海宾馆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公示
2026-09-29   伊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9月22日,伊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伊宁县玉海宾馆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已达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相关标准,现公示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检查发现伊宁县玉海宾馆公共疏散楼梯间的地下与地上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10条第3款的规定: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公共建筑的地下楼层疏散楼梯间与地上楼层的疏散楼梯间,应在直通室外地面的楼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墙分隔。

二、技术规范及法律依据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直接判定要素第5.1条b)款:建筑或者场所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公共疏散楼梯间的地下与地上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该公示期限即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

公示期间整改隐患整改联系人:夏少亮

联系电话:1899939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