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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司法局
2026-06-23   伊宁县司法局

一、职能配置

伊宁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伊宁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伊宁县司法局,接受中共伊宁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挂伊宁县司法局牌子。

二、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人民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促进和谐和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九)推进司法所建设,监督、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业务和司法助理员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伊宁县司法局暂不设内设机构。

四、负责人:

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世林

党组成员、局长:张清益

副局长:梁哲言

五、办公信息

办公地点:伊宁县司法局位于伊宁县富民路3号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

冬季: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

(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0999-402111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