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吐鲁番于孜旧城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两线”)划定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吐鲁番于孜旧城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两线”)划定方案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保护遗址本体安全、历史风貌与周边生态环境,推动文物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等协同衔接。根据《新疆伊犁伊宁县吐鲁番于孜旧城考古勘探报告》和历次考古调查与此次系统考古勘探成果,现制定吐鲁番于孜旧城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以下简称“两线”)划定方案。
一、考古调查与勘探工作基础
“两线”的划定建立在扎实的考古工作基础上,主要包括历史调查与近期系统勘探。
(一)历史考古调查
1953年调查:首次科学记录了遗址范围(东西约1800米,南北约4500米),并采集到唐代陶灯、元代阿拉伯文钱币等关键遗物,确认了其历史价值。
1958年黄文弼调查:明确了“大金场”(周长约1400米)与“小金场”(周长约840米)两处城址的相对位置与基本范围,并采集到彩陶片、阿拉伯文铜钱等,将遗址年代上限推至汉代以前。
历次文物普查(1988-1989年、2009年、2024年):持续跟踪遗址保存状况,确认城垣地表遗迹已极不显著。
2024年专项考古调查:基本确定遗址的大致范围。
(二)2025年系统考古勘探
本次勘探是迄今最为系统、科学的考古工作,采用RTK、无人机、精细化钻探等手段,为“两线”划定提供了直接、精确的依据。
明确了核心遗存分布范围:勘探总面积约895,492平方米,核心区(内区)面积约340,267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密集发现了197处遗迹,包括夯土城墙(Q1、Q2等)、大型夯土基址、房址(F1)、窑址群(Y1-Y5)、道路(L1)、灰坑群等,清晰地勾勒出城址核心功能区(如居住区、手工业作坊区)的分布。
揭示了城址布局与边界线索:发现并确认了至少两道夯土墙体(如I区Q1、Q2),提示可能存在内、外城结构。发现了环绕核心区分布的大型沟谷遗迹(如G1、G2、G3),这些沟谷可能兼具自然冲沟与人工护城壕的功能,是界定城址物理边界的重要标志。
二、“两线”划定的初步建议
基于上述考古成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吐鲁番于孜旧城的“两线”提出如下划定建议:
1.本体保护范围(如下图):
西北:81.51344747;44.00045089
东北:81.51743970;43.99904411
东南:81.51063754;43.99525340
西南:81.51063754;43.99633951
划定依据:以2025年考古勘探确定的核心遗迹分布区为主要依据,即遗迹密集分布的内区(I、II、III区)及已确认有重要城墙、夯土遗迹的外围区域(如WI区北部、WIII区东部)。

2.建设控制地带(如下图):
划定依据:为确保保护范围的历史环境风貌不受破坏,并考虑遗址潜在的地下遗存分布,建设控制地带应涵盖保护范围外围具有景观关联性或可能存在地下遗存的缓冲区域。
建议范围:东延伸至保护范围外100米,西延伸至保护范围外100米,南延伸至保护范围外100米,北延伸至保护范围外100米【坐标点位:东南角:81.51652289、43.99414888;东北角:81.51897898、43.99952459;西北角:81.51281288、44.00163860;西南角:81.50889665、43.99582695】。将上吐鲁番于孜村邻近地块及周边农田纳入调控,这些区域在勘探中虽遗迹较少,但仍属城址环境背景或可能有零星遗存。

管控要求:在此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在高度、体量、色彩、风格等方面与遗址历史风貌相协调,禁止进行可能破坏地下文物遗存或视觉通廊的大型工程建设,具体控制指标需在详细保护规划中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