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5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开封同志主持召开伊宁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伊宁县公安局租赁执法执勤车辆的报告》《关于注销城南社区、五道桥社区和吉河社区的请示》《关于伊宁县130个村(社区)规范名称及数量的请示》3个议题。
二、审议相关议题
1.审议《关于伊宁县公安局租赁执法执勤车辆的报告》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并加强后期管理。
2.审议《关于撤销城南社区、五道桥社区和吉河社区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民政局牵头,依法依规做好城南社区、五道桥社区和吉河社区注销工作。
3.审议《关于伊宁县130个村(社区)规范名称及数量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县民政局牵头,依法规范村(社区)名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