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县域国土空间资源配置,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管控作用,保障县域各类重点项目有序落地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复(伊州政函〔2026〕169号)、伊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伊宁县墩麻扎镇、愉群翁回族乡等17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成果予以批后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批复信息
批复文号:伊州政函〔2026〕169号。
批复对象:伊宁县人民政府。
二、主要内容
原则同意伊宁县墩麻扎镇、温亚尔镇、英塔木镇、喀什镇、巴依托海镇、维吾尔玉其温镇、萨木于孜镇、胡地亚于孜镇、阿热吾斯塘镇、愉群翁回族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吐鲁番于孜乡、萨地克于孜乡、阿乌利亚乡、麻扎乡、曲鲁海乡、武功乡、喀拉亚尕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等17个《规划》成果。《规划》明确各乡镇国土空间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核心管控内容,作为各乡镇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与修复的法定规划文件。
三、实施要求
《规划》成果是各乡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管理的法定依据,各类建设项目审批、用地管控、国土空间修复工作必须严格服从规划管控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筑牢国土空间安全底线,统筹生态保护、农业生产与城乡建设空间,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夯实安全韧性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加强地域历史文化、乡土风貌保护,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风貌。严格维护规划的刚性约束,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修改规划内容。健全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强化规划动态监测、评估与监督,保障规划落地见效。
四、反馈方式
受理单位: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伊宁县富民路4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9-4022830
电子邮箱:122548117@qq.com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