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愉群翁回族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新疆“五大战略定位”,严格对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相关要求,将法治建设与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3次,专题研讨法治建设相关议题4次,引导干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宣在线学习、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均达100%。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开展覆盖乡村两级干部的法治文化培训30场次,参训人员200余人次,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工作。
(二)着力夯实推进依法决策制度基础。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规定,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机制》,凡涉及稳定发展全局、社会面涉及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的重大事项,均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年内对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民生项目等35项重大事项,均按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合法性审查率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制定、备案、清理程序,年内审查63件,清理不适应文件3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严防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协调涉企纠纷2起,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聚焦重点任务,提升依法履职效能。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建立起以66名人民调解员为成员的17支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排查化解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债权债务等各类矛盾纠纷1468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聘用专业法律顾问律师3名,全年为全乡提供专业法律咨询10次,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宣讲会3次,为基层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四)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相关职责。全乡12名综合执法大队干部,联合乡市监所共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余次,拆除各类影响乡容乡貌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违建棚铺7个,充分优化了群众宜居环境,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同时,根据“一规划两纲要”相关工作内容,针对2024年度述法反馈问题清单中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充分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法治建设短板得到有效补齐;为提升我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专业素养,乡党委书记及乡行政执法分管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律法规为内容,全年组织开展面向全乡行政执法干部的行政执法相关培训4场次。
(五)深化普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乡以“八五”普法为抓手,结合宪法律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宣传节点,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19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500余份,覆盖群众15000余人次,通过微信群推送法治案例50条,筑牢群众习近平法治思想防线。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与安全隐患排查,全年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干部法治素养存在短板。部分干部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疆重点法律法规上不够深入,对部分专业法律知识掌握不透彻,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法治工作推进不够均衡。在法治建设推进过程中,对普法宣传的精准性谋划不足,针对不同群体的分层分类普法不够到位,导致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仍未彻底转变。对法律顾问队伍的管理使用不够科学,未能充分发挥其在矛盾化解、决策咨询中的专业作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不够充分,个别村法律顾问法治服务时间不足。
(三)法治建设保障力度不足。法治建设的资源投入和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乡、村两级法治工作力量薄弱,部分村干部法治有待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不足,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支撑。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对干部法治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不够严格,导致部分法治工作部署流于形式,未能有效落地见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履职能力。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疆法律法规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任务,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乡干部开展1次专题学法,每年参加1次专业法治培训,系统掌握与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符合法律规定,不断提升全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优化普法宣传方式,针对老年人、中小企业经营者等不同群体制定精准普法方案,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加强法律顾问队伍管理,建立服务评价机制,要求法律顾问每季度下沉村不少于2次,拓宽法律服务覆盖面。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提升矛盾化解质效。
(三)强化保障措施,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大法治建设资源投入,充实乡、村两级法治工作力量,针对干部法治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核心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形成“人人讲法治、事事守法治”的良好氛围,为乡高质量发展和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