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
2025年伊宁县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6-03-31   伊宁县人社局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伊宁县人社局切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性,以法治方式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按照人社监管职责,梳理明确本部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梳理明确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和权责清单。制定梳理下放乡镇权责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国家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聚焦人社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一是进一步压缩企业社保业务办理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伊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规范业务受理和业务经办流程,进一步精简行政服务事项,窗口服务实行标准化管理,让群众一次就能办好事、办成事,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我局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伤认定等重大决策前,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和听取聘请的法律顾问提出的合法性论证意见。

三是伊宁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联合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等部门针对建筑领域用工单位、农民工普遍法律意识淡薄、用工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设立了1条投诉专线4部分机安排专人接听,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并做好来访农民工的接待工作,依法及时处理欠薪案件。

四是推动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和方式,打破部门界限,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开展新业态用工检查,对辖区内7家邮政快递、网络送餐等企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向其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规范新业态用工行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抽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14家,联合工商局、市监局抽查1家。计划参加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

五是完善劳动保障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检查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不予处罚不予强制事项清单等配套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制度,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上岗等制度,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证工作。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辅助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综合业务和专项业务等专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把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公布、印发等,持续深入加强学习《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备案程序。截至目前,人社局制定、合法性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人社局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任了新疆弓月律师事务所的陈新祖、李旭东、加孜热等三名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在重大疑难案件的决策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人社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做到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人社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做到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失职追究制度。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局队合一”体制、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伊宁县人社局于2024年6月撤销劳动监察大队,行政执法权限收归人社局,局成立内设机构执法科。推动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和方式,打破部门界限,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开展新业态用工检查,对辖区内7家邮政快递、网络送餐等企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向其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规范新业态用工行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抽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14家,联合工商局、市监局抽查1家。计划参加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人社局积极落实县乡两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保障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新业态用工检查,对辖区内邮政快递、网络送餐等企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向其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规范新业态用工行为。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抽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通过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检查,未发现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无强迫劳动的残疾人、未成年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未发现“黑中介”和以职业中介为名坑蒙拐骗求职者财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仲裁案件办理。通过仲裁案件登记受理、上级平台案件线索推送、基层调解组织案件处理等渠道扎实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由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担任专职法制审核,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执法监督员。制定了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岗位的职责、权限与工作流程。人社局认真落实《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学习贯彻行政裁量权基准,适时公布减免责清单,在基层执法过程中把握好执法尺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上岗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等制度,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证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辅助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综合业务和专项业务等专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人社局严格落实自治区执法文书规范,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推进信息化管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明确送达方式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规定,明确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程序。规范送达记录:要求执法人员在送达文书时,严格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记录送达时间、地点、方式、受送达人签字等信息,对于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特殊方式,要做好相关的音像记录和文字说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开展法规梳理:对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哪些是可以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的有效文件,建立专门的执法依据清单,并及时更新。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关于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意见》,落实“柔性执法”措施。完善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检查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不予处罚不予强制事项清单等配套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制度,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多种主题、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广泛向大众宣传人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时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并通过以案释法实现普法责任全覆盖,提高普法成效。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规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进金牌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劳动政策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使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

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出庭应诉为原则、不出庭应诉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行政机关负责人均依法出庭应诉,做到出庭率100%,胜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等情况均作为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和年度述法内容。人社局认真抓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按期办复率达100%。

三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坚持依法督查做好政府督查与其他监督方式的有效衔接,开展“互联网+督查”,推动督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推动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和方式,打破部门界限,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开展新业态用工检查,对辖区内7家邮政快递、网络送餐等企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向其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规范新业态用工行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抽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14家,联合工商局、市监局抽查1家。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1次。

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积极加强与政府司法工作协调对接。按照人社监管职责,梳理明确本部门行政执法信息,依法行政,积极接受行政执法监督。人社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人社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公布方式和范围,定期向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后,根据各自职能,开展联合奖惩。

(六)健全政府法制人才体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智力支持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上岗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等制度,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证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辅助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综合业务和专项业务等专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推动执法队伍整体法治素养和管理水平提升。督促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州直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执法能力。开展任职前学法考试和上岗前学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成不少于60课时学习任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增强执法能力。

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人社局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任了新疆弓月律师事务所的陈新祖、李旭东、加孜热等三名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在重大疑难案件的决策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执法人员选配。选配热爱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基层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人社行政执法队伍;从具有一定行政执法工作经历、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中选配人社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确保法治人社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懂法律的专业人才履职、有法律顾问把关。截至目前,组织部将2名政法公安部门优秀干部交流任职为人社局领导干部班子成员。

(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人社局党组书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餐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人社局党组书记自觉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和插手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执法律顾问和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核,再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做出,其他重大决策必须由局党组会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监督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涉及部门履职的法律法规列入部门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重要标尺和措施,进一步规范部门各项工作,营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涉及部门履职的法律法规列入部门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重要标尺和措施,进一步规范部门各项工作,营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良好氛围。监督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人社局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充分培育宪法信仰,推动宪法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使遵守宪法拥护宪法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局干部职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宪法学习活动,提升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的意识和能力。人社局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县委组织的专题讲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人社局党员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制培训5次。通过法宣在线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2025年3月28日,组织人社局党员干部旁听州法院17号法庭庭审活动1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在持久学习、深度钻研、转化应用上用力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有效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落实落地方面有差距。对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干什么”“怎么具体干”缺乏研究,未形成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的同频共振。

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在落实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还有差距;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程序没有全面进行梳理,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有瑕疵或审核意见不具体。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有差距。对《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了解有差距,履行行政执法层级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监督工作职责有差距

三是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缺乏专门培训,能力素质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中有法学背景或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力量不足,执法案卷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方面经不起“推敲”。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全局干部学习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年底前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本部门本行业法律法规,党组书记年内至少完成2次带头讲法治课活动,分管领导面向分管领域开展至少2次普法工作。

二是营造全局学法氛围。每周五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大讲堂业务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督促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州直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执法能力。开展任职前学法考试和上岗前学法,组织以案说法、以会代训、“你来问、我来答”等活动加强法制培训,牢固树立依法履职意识,不断提高人社干部法治素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成不少于60课时学习任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增强执法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伊宁县人民政府(司法局)和人民法院通知应当出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安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出庭率100%。

四是做好执法人员选配。选配热爱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基层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人社行政执法队伍;从具有一定行政执法工作经历、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中选配人社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确保法治人社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懂法律的专业人才履职、有法律顾问把关。

五是加强执法人员日常行为监督。发挥社会监督、“互联网+”、满意度测评等机制作用,及时发现查处执法违法、执法不当或不履行执法职责等行为,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及时纠错,同时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依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给予批评教育、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