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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水利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30   伊宁县水利局2025

水利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伊宁县水利局2025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公示公告类信息6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堤防、水库、渠首等工程概况等信息。2.重点公开了我局重要工作动态、工作信息等。3.重点公开了河长制工作、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202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最大合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对上网公示的文件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核,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我局主要从以下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政府门户网站。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水利局网页是伊宁县水利局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办事服务栏目可以查阅相关办事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通过工作动态栏目可以及时了解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长制、防汛减灾等工作情况。二是其他形式。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及时媒体宣传报道各类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重视。定期参加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培训会议,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组织层面予以保障。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持续投入资金,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力度。三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每周对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重点领域信息披露不充分,部分公开信息停留在“是否公开”的基础层面,对水利执法培训成效、执法案件办理结果、经费使用明细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缺乏量化数据、具体案例支撑,信息实用性和可读性不强。二是公开渠道单一,互动回应机制不健全,主要依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未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线下服务窗口等渠道扩大覆盖面;对公众咨询、意见建议的回应不够及时,缺乏常态化互动交流平台,未能充分收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馈。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重点信息清单化公开机制,明确执法培训人数、考核通过率、案件办结率、经费使用去向等核心指标,要求公开内容需附数据说明或典型案例;每季度开展信息公开内容自查,由办公室联合业务科室审核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深度,对不达标内容限期补充完善。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在政务服务APP同步推送年度报告及重点信息,线下服务窗口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建立互动回应台账,明确公众咨询办理时限(一般咨询3个工作日内回应,复杂问题7个工作日内答复),每半年开展一次公众信息公开需求调研,针对性优化公开内容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