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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伊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30   伊宁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伊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伊宁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制度保障,创新公开方式,细化公开内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对标《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标准规范,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指标体系,对法定公开内容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权力运行、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通过常态化网站巡查与动态督促整改,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2025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4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伊宁县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依法按期予以答复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发布源头管理、动态更新与规范归档。进一步健全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确保政府信息,特别是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关切领域的信息发布权威、统一、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持续优化栏目设置、搜索功能和无障碍访问体验。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构建多元化、便捷化的公开矩阵,提升信息到达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平台日常运维和安全保障,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安全地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谁制作、谁审核、谁负责”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层层压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落实。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通过开展社会评议、设置意见反馈渠道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严肃问责。2025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未发生重大责任追究事件。

二、工作考核情况

根据2025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各相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升,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形式更加多样,互动回应机制更为畅通,“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应用持续深化,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考核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在政策解读的通俗性、精准性,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颗粒度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将聚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强化平台功能,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理解还不够深入,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更新不够及时、内容要素不够完整等问题。

2.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匹配的精准度有待提升,政策解读的深度、广度和形式丰富性仍需加强,运用数字化、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的能力有待提高。

3.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不同单位间存在不均衡现象,个别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提升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确保各项公开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深化内容建设与解读回应: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动态拓展和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大力推行政策解读“多样化”,鼓励采用图文解析、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的针对性、亲和力和实效性,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

3.加强能力建设与规范指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指导机制。灵活运用线下集中培训、线上专题辅导、点对点业务交流、编制操作指南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范性和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