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关于调整伊宁市与伊宁县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组织实施总体方案》根据州党委办公厅、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伊宁市与伊宁县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组织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办厅字【2024】56)文件要求执行,州党委方案2024年12月26日下发,我单位于2025年1月开始起草,前后三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对接州民政局、伊宁市民政局及征求35家单位意见。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伊宁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