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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宁县2026年春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3-23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伊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伊宁县2026年春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9

伊宁县2026年春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伊宁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要求,全面落实好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程造林补植补栽、全民义务植树、林果产量、林果示范园及示范基地等工作,高质量完成2026年春季造林绿化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充分立足本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将造林绿化作为重点工作来实施,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高位推动植树造林工作,重点抓好各乡镇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程造林补植补栽、农田林网恢复、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乡镇村庄绿化、城乡结合部绿化以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村庄(社区)街道及庭院、居民小区等绿化美化建设,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造管并重、量质齐升,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植树造林,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注重实效,突出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打造和美杏乡绿色底色。

二、目标任务

努力完成2026年采伐迹地更新造林4900亩、历年工程造林补植补栽3723.9亩、历年乡村绿化美化补植补栽119个村、果品产量达11.67万吨、林果示范园及示范基地16个、古树名木保护25株等任务。以保护、增绿、提质、增效为主线,稳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重点加强路渠两旁、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及村委会、学校等公共场所造林绿化工作,坚持见缝插绿、乔灌草搭配,科学实施农村四旁绿化,积极打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岸林,有效提高乡村绿化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三、时间安排

春季整地及植树造林时间为2026312—4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准备阶段312—320日)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动员、落实任务;二是实施阶段321日—425日),全面开展春季造林工作;三是验收阶段(426—55日),组织检查验收。

四、工作重点

(一)推进平原区造林任务。一是重点完成218国道、315省道、220省道、314省道两侧、县乡村道路两侧绿化、农田林网等补植补栽和更新造林任务,全面巩固提升造林绿化成果。二是积极谋划落实2026年春季林业生产任务,重点包括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历年工程造林补植补栽、乡村绿化美化补植、果品产量提升、林果示范园及示范基地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等任务。三是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历年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造林和补植补栽工作,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要求,防护林发挥生态保护功能。各乡镇提前抓好土地平整、开沟、挖坑、修整渠系、树根和树枝清理等工作,为春季植树造林全面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春季义务植树地点在喀什镇天山花海种植基地,州、县直机关单位义务植树任务也安排在此种植基地,约安排1000人,每人约1亩任务。计划3月底开展四套班子义务植树活动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州、县直义务植树单位自行准备铁锹等植树工具前往,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天山花海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各单位种植区域划分、路线指引、车辆停放、后勤保障等工作,喀什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种植区域安保等工作;沿线乡镇村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义务植树任务同步落实。请参加义务植树的县直单位在收到义务植树造林任务后,指派一名具体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反馈至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热孜万娜依,电话13779162949

(二)加快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村庄(社区)街道及庭院、居民小区绿化美化建设。一是结合县级绿化合格单位、州级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县直各党政机关及学校、医院、厂矿企业、村庄(社区)、居民小区等深入推进绿化美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二是加快生态文明乡镇、绿化示范村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认真规划设计,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加快村庄、街道绿化建设,打造一批村庄绿化景观、景点,不断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三是加快农村庭院、城区居民小区绿化建设。农村庭院凡适宜植树绿化的地方要根据群众植树习惯,全部栽植适宜的乔、灌、花、藤本等植物,实现农宅绿化美化目的。城区住宅小区加强补植补造和新建小区绿化美化建设。⠼/span>

(三)做好公路两侧植树绿化工作。公路绿化是公路建设和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公路路网建设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公路两侧开展植树活动较为普遍,但由于在实施公路绿化过程中沿线乡镇和个人种植树木离公路路基较近,公路安全通行带来隐患,也对公路造成一定危害。做好公路两侧植树绿化工作时,灌溉浇水的路树,应保证在路基边坡坡脚以外六米位置栽植首行树;采用滴灌浇水的路树,应保证在路基边坡坡脚以外四米位置栽植首行树;靠近城区路段的公路绿化,应综合考虑绿化和美化景观效益,路树植距公路较近时,应保证距路基坡脚最小间距在三米以上,同时必须采取防渗工程措施保护路基。

(四)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伊宁县有古树25株,主要分布在阿乌利亚乡1巴依托海镇2吉里于孜镇2喀什镇1麻扎乡5萨木于孜镇3吐鲁番于孜乡2温亚尔镇1武功乡2英塔木镇4愉群翁回族乡2株。涉及乡镇落实好日常管护责任,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将古树管护责任细化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签订古树保护日常管护责任书,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落实好日常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管护等工作,禁止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倾倒有害有毒物质、刻划、架设线缆、悬挂物品等损害古树名木及生长环境行为。通过县林业和草原局巡护巡查发现,大部分古树普遍存在干枝、枯枝、死枝较多情况,不仅影响古树生长,还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对古树进行修剪等工作大部分乡镇高度重视,在古树周围建设了围栏,但有个别乡镇未按照管护要求在古树周围设置围栏,望各乡镇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抓好古树名木日常保护,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春季植树造林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特成立伊宁县春季植树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阿不都克力木·艾力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开封,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赛丽曼·赛都拉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长、县直各机关单位及驻县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陈亮担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地和造林工作方案,逐项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认真落实造林绿化工作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落实,确保各项整地和造林计划任务落到实处;发改、财政、林草、自然资源、交通、农业农村、供电、水利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要加强协调配合、跟踪落实,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春季整地和造林绿化任务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责任领导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陈亮,责任单位为县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完成时限为2026312日至2026430日前。

(三)广泛宣传动员。根据州党委和县委安排部署,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深入宣传开展造林绿化重大意义,组织动员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活动中,迅速掀起春季整地及植树造林绿化高潮。县委宣传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和政策措施,宣传报道造林绿化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提高造林质量。一是认真执行植树造林技术规程,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严格检查验收;二是要加强种苗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种苗质量档案,严把种苗检验关、检疫关、验收关和调运关,坚决杜绝等外苗、劣质苗用于造林,保证造林用苗质量;三是要大力推广应用优良树种(优选本地抗寒、抗旱、抗病苗木)和高效节水造林技术,县林业和草原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造林绿化一线,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确保植树造林质量;四是加大苗木有害生物产地检疫和调运苗木复检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带病苗木进入市场流通,同时做好县域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重点为白蜡窄吉丁虫、光肩星天牛和苹果病害防控);五是完善造林管护方案,落实林木管护责任,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后期管护,确保造林成活率和质量达标;六是县水利局做好春季植树造林供水保障工作,保证供水畅通,确保植树造林水源供应;七是供电公司协调配合做好供电线路规划及相关手续办理,保障种植基地电力供应;八是在涉及农区电网线路沿线农田防护林、道路防护林影响正常供电林带,采伐后更新不得栽植高大乔木,避免影响供电安全。九是涉及国省干线公路两侧植树绿化应事先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伊犁执法支队伊宁执法大队意见,新造林地块应当与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保持必要距离。

(五)加强督查考核。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人员分片负责进行督导检查,整个春季整地及植树造林过程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实行每周一汇总每周通报1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相关问题。对进展缓慢、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差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各乡镇落实造林目标任务情况纳入年底乡镇绩效考核指标中。

(六)加大林长巡察。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林长作用,由林长负总责,按照林长制巡察制度、林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林长制督查制度落实林长工作职责,加大对春季整地及植树造林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在推进春季整地和植树造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县林业和草原局林政资源科、县林业和草原局种苗管理站、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验检疫局加大对毁林、乱砍滥伐、偷盗林木、调运假冒伪劣种苗及木材、苗木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等破坏林业资源安全及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对历年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工程、退化林分修复、高标准防护林等工程项目造林不合格面积、未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主体进行责任追究,确保造林绿化成果。

附件:1.2026年春季林业生产任务计划

2.伊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主要领导及技术人员名单

3.伊宁县2026年义务植树任务分配、地点及联系人

4.关于调整伊宁县林长、副林长及其责任片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