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伊宁县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制度(试行)》
(2026年修订)公开征集
意见的公告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当健全建后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保障工程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随着伊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管护制度已难以完全适配当前农业生产及工程运维实际,有必要对制度内容开展修订完善。
为加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工程设施建后管理、维修和养护,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持续发挥投资效益,保障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稳定有序运行,根据《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新财农)〔2024〕9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以及今后农业发展需求,对《伊宁县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制度(试行)》(伊县党农〔2024〕4号)中相关章节和内容进行修改,为提高制度的科学性、适用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2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讯地址:伊宁县职高6号楼
2.联系人:马凯雄,联系电话:13565232223
3.电子邮箱:289472920@qq.com
附件:《伊宁县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工程设施
建后管护制度(试行)》(2026年修订版)
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