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国土空间资源配置,保障我县重点项目落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伊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伊宁县中心城区三个单元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伊宁县产业发展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伊宁县老城单元-特殊功能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伊宁县阿乌利亚乡库鲁斯台社区、阿热博孜东社区、阿热博孜西社区青年社区村庄规划(2025-2035年)重点地块管控图则》《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重点地块管控图则》(托乎拉苏景区游客中心)、《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重点地块管控图则》(中煤)、《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镇建设规划(玉其温村村庄规划)》局部调整、《伊宁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愉群翁回族乡阿勒推村村庄单元地块控制指标论证方案》《伊宁县城镇开发边界外英塔木镇夏合勒克塔木村村庄单元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成果予以批后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批复信息
批复文号:伊县政函〔2026〕56号、伊县政函〔2026〕57号、伊县政函〔2026〕58号、伊县政函〔2026〕59号
批复对象:伊宁县自然资源局、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镇人民政府、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人民政府、伊宁县英塔木镇人民政府、
二、主要内容
关于同意实施《伊宁县中心城区三个单元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伊宁县产业发展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成果的批复(附件)、关于同意伊宁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愉群翁回族乡阿勒推村村庄单元地块控制指标论证方案的批复(附件)、关于同意《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镇建设规划(玉其温村村庄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附件)、关于同意《伊宁县城镇开发边界外英塔木镇夏合勒克塔木村村庄单元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批复(附件)。
三、实施要求
规划成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管理法定依据,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四、反馈方式
受理单位: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伊宁县富民路4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9-4022830
电子邮箱:122548117@qq.com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