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国土空间资源配置,保障重大项目与民生工程落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伊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单独选址项目详细规划及部分村庄规划调整成果予以批后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批复信息
批复文号:伊县政函〔2026〕34号、伊县政函〔2025〕37号
批复对象: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二、主要内容
原则同意我县喀拉亚尕奇乡、阿乌利亚乡、北山坡等区域单独选址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及规划图则,同意对喀拉亚尕奇乡吉尔格朗村、喀什镇托提温村、吐鲁番于孜乡中吐鲁番于孜村村庄规划进行调整变更(附件)。
三、实施要求
规划成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管理法定依据,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四、反馈方式
受理单位: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伊宁县富民路4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9-4022830
电子邮箱:122548117@qq.com
伊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5日